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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救灾工作情况(1-10月)

来源:区信息化办
日期:2016年1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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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以来在省厅的正确指导下,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在局党组的高度重视和精心组织下,我市救灾救济各项工作稳步推进在灾害救助、 灾倒房恢复重建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为解决受灾群众的生活困难、维护社会稳定发挥了应有的作用。

一、灾害救助工作

2016年以来我市遭受了洪涝、风雹、滑坡等16次自然灾害的袭击,特别4月份和6月份遭受了二次特大洪涝灾害袭击据统计,全市受灾人口87.68万人因灾死亡2人,紧急转移安置14794人农作物受灾面积28828公顷,其中成灾面积22496公顷绝收面积7701.6公顷;倒房966户2774间严重损坏房屋731户1633间,一般损坏1037房屋2509间因灾直接经济损失7.36亿元,其中农业直接损失3.75亿元。

(一)落实工作责任、及时上报灾情一是入汛以来,市民政局多次召开局长办公会专门部署防灾救灾工作,并成立了郴州市民政局救灾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周明强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局领导任副组长,有关科室为成员要求市局所有局领导双休日建立请销假制度,确保车辆状态良好随时准备参加抗灾救灾工作。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了行政首长负责制明确了分级负责制、分科室负责制、岗位责任制、24小时值班制等在内的各项工作责任制,严明工作纪律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要求各县市区第一时间将灾害情况通过民政部的灾情管理系统进行上报在收到数据的3个小时内上报省民政厅,市民政局接报后在2小时内就迅速将灾情上报到了省民政厅救灾处三是转发了省市有关防灾救灾工作的文件至各县市区,按照省、市对防汛工作的具体要求对各县局区的防汛救灾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要求各县局区民政局坚持24小时专人值班发生了灾情及时统计上报。

(二)及时启动预案积极抗灾救灾。一是灾情发生后市民政局立即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针对我市今年二次较大的洪涝灾害预警及时启动了应急响应市局在灾害发生后,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带领民政局相关工作人员多次到各县市区查看灾情指挥抗灾救灾工作。二是及时的组织救灾工作人员奔赴灾区查灾核灾指导灾区开展生产自救。在接到重大灾情报告后市民政局分管救灾工作的副局长和救灾科工作人员,当天就会赶赴灾区察看核查灾情市民政局分管局长带队,二次到省厅专程汇报灾情争取省厅领导重视。共向省厅争取中省自然灾害救助资金3480万元其中:冬春荒救助资金2400万元,自然灾害紧急救助资金1080万元三是及时救助灾民。灾害发生后各地民政部门主动与财政局协商下拨紧急救灾款,用于灾区灾民的紧急转移安置和生活安排各级民政部门通过救灾物资采购协议单位,紧急采购了生活急需用品发放给灾民确保了灾区灾民有衣穿,有干净水喝有地方居住,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维护了灾区社会稳定。

(三)及时开展倒损民房灾后重建我市在9月份就开始部署灾民倒损房恢复重建摸底工作。要求各县市区对今年倒房需重建的灾民建立台账9月15日前将建立台账并上报市民政局救灾科备查。同时要求各县市区结合本地实际,制订切实可行的倒损房灾后恢复重建实施方案明确倒房恢复重建的范围、申报程序、补助标准、完成时限。目前我市倒房重建290户已经全部开工在年底前能全部竣工;27户损房修缮户也已经全部动工。

(四)科学开展冬春救助工作及时开展冬春需救助情况的评估工作。9月1日我市就已经开始部署各县市区开展今冬明春期间灾民生活困难情况摸底调查9月15日接到《关于做好受灾群众今冬明春基本生活救助工作的通知》以后,又及时转发至各县市区并要求各地按文件要求做好摸底调查工作,将需救助人员按台账模版进行登记造册撰写冬春荒需救助情况评估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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